关于进一步调整简化在我馆领区中国公民申办护照、旅行证手续的通知

2018-12-20 16:00

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改革,打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,切实为在我馆领区内中国公民提供便利,根据国内有关要求,我馆对中国公民申办护照、旅行证手续做如下简化调整:

  一、对已持有中国护照的在我馆领区内中国公民护照换、补发申请,不再以申请人在国外长期居留作为条件。

  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,短期出国(在外实际停留时间不足180天)的中国公民发生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应申请旅行证,但如申请人已获得在沙特工作、学习、家庭团聚等长期签证,不论已在外停留时间长短,均可申请补发护照。

  三、申请换补发护照、旅行证的中国公民,不再要求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国籍证明等材料,只需提供完整填写的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即可(可在我馆网站领事服务-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)。

  四、申办护照、旅行证应提供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,亦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作为替代,可替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当地有效居留或签证、医疗卡、社保卡、银行对账单、房租证明、固定电话、水电气等账单。

  五、未满16周岁的护照申请人,不再要求父母双方均到场,只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即可。

  如对上述调整简化措施有任何疑问,欢迎拔打我馆证件咨询咨询电话(00966-12-6163415,周日至周四上午9时至12时)或通过领事邮箱(consulate_jeddah@mfa.gov.cn)进行咨询。